拍 卖 公 告
受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
一、拍卖标的:
1、位于仙桃市郑场镇毛岳路南侧的仙桃市鸿威农副食品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全部地上建筑物,其土地面积14904.8平方米,建筑面积7762.33平方米,拍卖参考价500.34万元,竞买保证金50万元。
2、位于仙桃市龙华山办事处何李路居委会何李村一组的一栋房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140.61平方米,建筑面积175.77平方米,拍卖参考价24.2万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的办理:
1、竞买人应在
四、特别说明:
1、第一项拍卖标的共有房产16项,其中8项已办理房产证(5482.23平方米),另8项未办证,有部分房产在租赁期内,租赁期至
2、第二项拍卖标的目前存在案外人居住的情况。
3、上述两项标的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的过户、移交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五、联系人及方式:
湖北金锤拍卖有限公司(仙桃市仙桃大道47号广电中心808室)联系人:金经理 13807223194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汉江有限公司(仙桃市宏达路34号)联系人:肖女士15871838481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728-3321159
湖北金锤拍卖有限公司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汉江产权交易有限
公告刊登于2014年3月31日《仙桃日报》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