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6月2日10时至2014年6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江宏飞塑业有限公司的厂房建筑、土地使用权。位于龙游县城南开发区开源路,属于次干道路,东至规划东环线,西起九里立交桥,交通网络完善,路况优良。建筑物包括:面积为13225.52平方米、1220.96平方米的钢混结构的厂房2幢;面积为4133.99平方米、层数为5层的钢混结构综合楼1幢;面积为416.96平方米、层数2层的钢混结构食堂1幢;面积930.89平方米、层数1层的钢混结构办公楼1幢及门卫室1间,土地使用权面积19073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
起拍价:16000000元,保证金:15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5月19日9时起至2014年5月29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6月23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农行龙游县支行,账号:7501 0104 0002 31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0-7261692(胡法官)、7799709(王法官),监督电话 :0570-7261455
联系地址:龙游县城荣昌广场鹏程路26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龙游县人民法院
2014年5月19日